MSDS数据库1)硒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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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-09-14
MSDS
MSDS: MSDS数据库1
硒粉 MSDS说明书

硒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
化学品中文名称: 硒粉  
化学品英文名称: selenium powder  
技术说明书编码: 1163
CAS No.: 7782-49-2 
分子式: Se
分子量: 78.96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: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
硒粉 7782-49-2
第三部分:危险性概述
健康危害: 硒对皮肤、粘膜有较强的刺激性。大量吸入可引起急性中毒,出现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咳嗽、眼刺痛、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 大量吸入硒烟尘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。 慢性中毒: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硒,可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,呼出气有大蒜味,有时有胃肠道功能紊乱及神经衰弱综合征。 
燃爆危险: 本品可燃,有毒,具强刺激性。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。
眼睛接触: 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入: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入: 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 遇明火能燃烧。
有害燃烧产物: 氧化硒。
灭火方法: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灭火剂:干粉、砂土。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: 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。若大量泄漏,用塑料布、帆布覆盖。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 密闭操作,加强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胶布防毒衣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避免产生粉尘。避免与氧化剂、酸类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超过30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中国MAC(mg/m3): 0.2
前苏联MAC(mg/m3): 2
TLVTN: OSHA 0.2mg[Se]/m3; ACGIH 0.2mg/m3[Se]
TLVWN: 未制定标准
监测方法: 氢化物发生-原子吸收光谱法;荧光分光光度法
工程控制: 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呼吸系统防护: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,必须佩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眼睛防护: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。
身体防护: 穿胶布防毒衣。
手防护: 戴橡胶手套。
其他防护: 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工作服不准带至非作业场所。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备用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  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
主要成分: 纯品
外观与性状: 灰色(暗红色)粉末或黑色玻璃状物质。
熔点(℃): 217
沸点(℃): 685
相对密度(水=1): 4.81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 无资料
饱和蒸气压(kPa): 0.13(356℃))
燃烧热(kJ/mol): 无资料
临界温度(℃): 无资料
临界压力(MPa): 无资料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无资料
闪点(℃): 无资料
引燃温度(℃): 无资料
爆炸上限%(V/V): 无资料
爆炸下限%(V/V): 无资料
溶解性: 不溶于水、醇,溶于硫酸、硝酸、碱、二硫化碳。
主要用途: 用于制半导体材料、光度计、光电池、整流器、红玻璃等。
其它理化性质: 50~60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禁配物: 强氧化剂、酸类。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: LD50:6700 mg/kg(大鼠经口)

LC50:无资料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
这部分暂无资料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置
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: 若可能,回收使用。或用安全掩埋法处置。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 61502  
UN编号: 2658
包装方法: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;塑料袋外塑料桶(固体);塑料桶(液体)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、复合塑料瓶或铝瓶外普通木箱。
运输注意事项: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酸类、氧化剂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  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: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6.1 类毒害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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