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SDS数据库1)硝酸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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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-09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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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SDS: MSDS数据库1
硝酸脲 MSDS说明书

硝酸脲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
化学品中文名称: 硝酸脲  
化学品英文名称: urea nitrate  
英文名称2: urea mononitrate  
技术说明书编码: 18
CAS No.: 124-47-0 
分子式: CH5N3O4
分子量: 123.08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: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
硝酸脲 124-47-0
第三部分:危险性概述
健康危害: 本品具有刺激作用,热解能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气体。 
燃爆危险: 本品属爆炸品,易燃,具刺激性。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
眼睛接触: 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入: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入: 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 遇高热或猛撞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。与有机物、还原剂、硫、磷等混合,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
有害燃烧产物: 氮氧化物。
灭火方法: 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施救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。禁止用砂土压盖。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: 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避免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小量泄漏: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干燥、洁净、有盖的容器中。运至空旷处引爆。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:在专家指导下清除。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 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戴防化学品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远离易燃、可燃物。避免产生粉尘。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 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包装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易(可)燃物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中国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前苏联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TLVTN: 未制定标准
TLVWN: 未制定标准
工程控制: 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
呼吸系统防护: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,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。
眼睛防护: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身体防护: 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
手防护: 戴防化学品手套。
其他防护: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  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 无色结晶。
熔点(℃): 140(分解)
沸点(℃): 无资料
相对密度(水=1): 1.59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 无资料
饱和蒸气压(kPa): 无资料
燃烧热(kJ/mol): 无资料
临界温度(℃): 无资料
临界压力(MPa): 无资料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无资料
闪点(℃): 无资料
引燃温度(℃): 无资料
爆炸上限%(V/V): 无资料
爆炸下限%(V/V): 无资料
溶解性: 微溶于水,溶于乙醇,不溶于硝酸。
主要用途: 用于制造炸药、有机合成中间体。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禁配物: 强氧化剂、易燃或可燃物、硫、磷。
避免接触的条件: 受热。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: LD50:无资料

LC50:无资料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
这部分暂无资料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置
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: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。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 11029  
UN编号: 220
包装类别: O52
包装方法: 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塑料袋外普通木箱。
运输注意事项: 运输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,凭准运证方可起运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货车编组,应按照《车辆编组隔离表》进行。起运时包装要完整,装载应稳妥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车速要加以控制,避免颠簸、震荡。不得与酸、碱、盐类、氧化剂、易燃可燃物、自燃物品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,远离高压电源、火源和高温场所,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  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: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1 类爆炸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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