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SDS数据库1)四硝基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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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-09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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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SDS: MSDS数据库1
四硝基萘 MSDS说明书

四硝基萘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
化学品中文名称: 四硝基萘  
化学品英文名称: 1,3,6,8-tetranitronaphthalene  
英文名称2: TNN  
技术说明书编码: 2820
CAS No.: 28995-89-3 
分子式: C10H4N4O8
分子量: 308.2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: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
四硝基萘 28995-89-3
第三部分:危险性概述
健康危害: 对眼睛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烟雾。 
环境危害: 对环境有危害,对水体可造成污染。
燃爆危险: 本品属爆炸品,易燃,具刺激性。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。
眼睛接触: 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入: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入: 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 接触明火、高热或受到摩擦、震动、撞击时可发生爆炸。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。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。
有害燃烧产物: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。
灭火方法: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。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。用大量水灭火。禁止用砂土压盖。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: 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,穿防静电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小量泄漏:用水润湿,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,转移至安全场所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 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避免产生粉尘。避免与还原剂接触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 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包装密封。应与还原剂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中国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前苏联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TLVTN: 未制定标准
TLVWN: 未制定标准
工程控制: 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
呼吸系统防护: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,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眼睛防护: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身体防护: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。
手防护: 戴橡胶手套。
其他防护: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,饭前要洗手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  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 黄色结晶。
熔点(℃): 200
沸点(℃): (爆炸)
相对密度(水=1): 无资料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 无资料
饱和蒸气压(kPa): 无资料
燃烧热(kJ/mol): 无资料
临界温度(℃): 无资料
临界压力(MPa): 无资料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无资料
闪点(℃): 无意义
引燃温度(℃): 无资料
爆炸上限%(V/V): 无资料
爆炸下限%(V/V): 无资料
溶解性: 不溶于水,微溶于醇。
主要用途: 用作炸药。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禁配物: 还原剂。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: LD50:无资料

LC50:无资料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
其它有害作用: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,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。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。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置
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: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。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 11071  
包装方法: 无资料。
运输注意事项: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,试运期为两年。试运结束后,写出试运报告,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货车编组,应按照《车辆编组隔离表》进行。起运时包装要完整,装载应稳妥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车速要加以控制,避免颠簸、震荡。不得与酸、碱、盐类、氧化剂、易燃可燃物、自燃物品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,远离高压电源、火源和高温场所,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  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: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1 类爆炸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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